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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气体灭火系统的5大要点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兴进品牌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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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有些客户对气体灭火系统还不太了解,本文主要是从规范中为大家分享关于常见的气体灭火系统的5大要点。一、灭火机理1、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在于窒息,其次是冷却。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作用,一方面在于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到保护区后,液态灭火剂迅速转变成气态,吸收大量热量,从而显著降低了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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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有些客户对气体灭火系统还不太了解,本文主要是从规范中为大家分享关于常见的气体灭火系统的5大要点。

一、灭火机理

1、二氧化碳灭火作用主要在于窒息,其次是冷却。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作用,一方面在于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到保护区后,液态灭火剂迅速转变成气态,吸收大量热量,从而显著降低了保护区和火焰周围的温度;另一方面,七氟丙烷灭火剂的热解产物对燃烧过程也具有相当程度的抑制作用。

3、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属于物理灭火剂。混合气体释放后把氧气浓度降低到不能支持燃烧来扑灭火灾,靠窒息作用灭火。

二、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要求

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2、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5、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6、采用全淹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4)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7、采用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要求
1、灭火设计浓度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2)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3)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灭火密度的1.3倍。

(4)全淹没二氧化碳系统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超过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超过5℃增加2%。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低于-2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降低1℃增加2%。

2、灭火剂喷放时间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2)当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60s,且不应小于48s。

(3)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在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9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50℃;在其他防护区,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2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80℃。

(4)全淹没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的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min。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

(5)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3、灭火浸渍时间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2)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宜采用10min。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3)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及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10min。

4、其他要求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2)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3)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4)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5)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m3;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6)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7)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8)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
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量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四、自动控制要求

气体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规范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气体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3、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4、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规范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

5、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启动气体灭火装置。

五、其他要求

1、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3、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4、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5、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现在很多场所都配置了气体灭火系统,本文可以帮助你了解一些气体灭火系统的基本知识,更好的选择使用哪种气体灭火系统来保护防护区。兴进消防作为气体灭火系统一站式采购商,擅长易燃易爆区域灭火系统解决方案定制,专注机房、配电房、电动汽车、博物馆、数据中心、大型力设施、轨道交通、发电机房、远程控制中心、档案室等区域灭火,拥有完善的产品及施工体系,同时安装专业,让您安全放心。选择兴进消防,自动灭火不用愁!

 一、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一)应当严格设置地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住宅建筑内;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彩钢板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毗连甲乙类危险品仓库。经营服务对象主要为儿童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

    (二)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场所消防设施的设置不低于其所在建筑的设置标准。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或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50㎡以上的房间、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场所每50㎡应配置至少一组2具5Kg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每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15m。

    (三)应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设施。场所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的安全出口和楼梯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面积大于50㎡的房间,其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四)应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场所应设置游玩场景全覆盖且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并安排专人值班。监控值班区不得设置在游玩场景区域。

    (五)应当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要求。场所应事前告知消费者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火灾逃生和应急疏散路线。密室逃脱应当为消费者配备对讲机、定位器(具备蜂鸣警报发声功能即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定位搜救被困人员并及时安全疏散。

    (六)应当实施防火分隔。场所的疏散走道两侧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分隔。场所与所在建筑内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当确需局部连通时,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分隔。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布景材料。

    (七)应当设置一键开锁装置。密室逃脱应设置一键启动全部开锁功能,发生火灾时能将场所内所有密码锁、电子锁、门禁系统一键全开。

    二、消防安全管理

    (八)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场所应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每局剧本娱乐活动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营业结束后,应当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切断非必要电源。场所设置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或者与其他场所在一栋建筑合并设置时,应明确统一管理的消防制度和责任,明确消防设施联合管理要求。

    (九)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场所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应分别选定白天与夜间开展演练。鼓励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与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场所设置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或者与其他场所在一栋建筑合并设置时,应建立火灾联动响应处置机制,开展联合消防演练。

    (十)应当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应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方法,知晓“119”火警报警方法,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和组织人员应急疏散逃生的能力。新员工上岗时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十一)不得违规使用明火。场所内严禁吸烟,严禁烧纸、点蜡、焚香等违规使用明火行为,严禁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冷烟花等物品,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游玩场景,严禁因剧情布景需要临时动用明火。营业期间,严禁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施工作业。非营业期间动火施工作业应经动火审批,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

    (十二)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得将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的内部及表面,不得因剧情布景需要违规敷设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场所电气线路、装置的设计、敷设应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实施,并采用合格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

    (十三)不得违规使用照明灯具。严禁违规使用卤钨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应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罩。场所使用的灯具与易燃可燃装饰造型物、模型道具应保持安全距离。

    (十四)不得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等蓄电池驱动设备及其蓄电池严禁在场所内、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具有蓄电功能的游戏娱乐设施,不得在营业期间充电。

    四、易燃易爆可燃物安全管理

    (十五)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不得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挂件、塑料仿真植物、氢气球、模型道具等易燃可燃装饰造型物。

    (十六)不得带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少量消毒使用酒精外,场所严禁带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控泡沫人造雪、彩带喷雾发泡剂使用。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应安全存放、使用。

    (十七)不得违规使用燃油燃气。场所严禁存放、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设置使用燃油、燃气的厨房,场所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五、安全疏散管理

    (十八)不得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十九)不得违规设置疏散门。场所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折叠门,严禁设置从内部无法开启的插销等装置。

    (二十)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场所严禁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窗户设置栅栏、镜面反光材料和遮挡物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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