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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是什么?有些易燃的清洗剂在超声波清洗机高频振荡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有其他不正确的操作下极易引发火灾,为了保护昂贵的清洗机设备和相关人员财产安全,因此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应运而生。超声波清洗机广泛应用于表面喷涂处理行业、机械行业、电子行业、医疗行业、半导体行业、钟表首饰行业、光学行业、纺织印染行业。由于超声波清洗机有着清洗效果好、操作简单等优势,购买超声波清洗机的企业越来越多,所以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一、超声波清洗机主要着火因素
超声波清洗机清洗所使用的最为常见清洗剂的主要有全氟环醚,三氯乙烯,丙酮(指甲水)闪点为-18℃,天那水闪点为25℃,开油水(异佛尔酮和石油醚),白电油-20℃(以下),碳化水素,碳氢溶剂(一般闪点为38-64℃),正溴丙烷(NPB)闪点为-10℃,CFC-113(三氯三氟乙烷),异丙醇(IPA)闪点为11.7℃,这些常见的清洗机大多都是烃类(石油类)、氯代烃、氟代烃、溴代烃、醇类、有机硅油、萜烯等有机溶剂。而有机溶剂大多都是易燃液体,衡量溶剂的主要指标有KB值(贝壳松脂丁醇值)、AP(苯胺点)、SP溶解参数)、表面张力、密度、粘度、沸点、闪点、暴露浓度等参数。其中闪点有时又称闪燃点,是表示溶剂性质的一种关键指标,溶剂加热,蒸汽散发到空气中,随着蒸汽浓度的逐步加大,当遇到明火就有火焰闪出,随即熄灭时,这个温度称溶剂的闪点。溶剂的闪点表明发生爆炸的可能性的大小。由此可以看出清洗机所使用的有机溶剂清洗剂大多闪点都偏低,极具着火隐患。
而另外一个关键点就是溶剂的自燃点,溶剂的自燃点是溶剂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在不用外来火焰的情况下而自行起火燃烧的温度。溶剂的自燃点表示溶剂容易发生火灾的程度。
由此可见,当使用一些闪点、自燃点较低的易燃有机溶剂时,就极容易引发火灾,那么此时为了保护昂贵的超声波清洗机设备,选择一款优质的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超声波清洗灭火装置介绍
基于超声波清洗机的火灾特性,我们专门研发了一种超声波清洗灭火装置同时也适用于各类机床。
超声波清洗灭火装置种类介绍:
超声波清洗灭火装置灭火原理:装置主要是由压力容器、容器阀、内部执行机构、火焰探测器、智能传感器以及不锈钢输送管网组成。将智能传感器安装在火源最可能发生处的上方进行探测,一旦着火,智能传感器探测到火情,中央控制器通过确认发送信号给灭火装置,输送灭火剂灭火。
超声波清洗自动灭火装置优势:
1.针对超声波清洗机研发的模块化可靠灭火装置。
2.系统安全可靠,误报率极低。
3.系统可以提供定制化需求。
三、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常用灭火剂:
1、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喷放时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吸收大量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二氧化碳取自工业副产物,对于无人场所,是非常优秀的灭火剂。
2、七氟丙烷(HFC-227ea)
七氟丙烷应用最广泛,技术最成熟,《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应用有明确要求。目前国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厂家较多,配件和药剂的供应厂家也很多,系统造价相对较低,后期维护方便。
3、全氟己酮(novec1230)
属于氟化酮(Fluorinatedketone)类,氟原子取代了酮上部分氢原子。该灭火剂既不属于HFC,也不属于惰性气体类哈龙替代品,是一种全新的哈龙替代品,在哈龙替代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在国外广泛应用,国内政策也在大力推进。
四、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探测方式:
常见分类是按照火灾特征参数来分类的,可分为感烟、感温、感光、复合和可燃气体等五种类型,每个类型又根据其工作原理的不同而分为若干种。
五、超声波清洗机自动灭火装置的维护保养:
1.灭火剂贮存容器的维护保养
灭火剂贮存容器是专门存储灭火剂的,内部压力对于整个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定期对灭火剂贮存容器进行称重或检查贮存压力,若低于允许值极限位置以下,必须予以重新灌装或替换。
2.检查探测器
外表面应保持清洁状态、无灰尘和环境污染(例如轻质粉尘、漆等),以保证其灵敏度;检查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3.灭火控制盘的维护保养
需要对电源、指示灯的可靠程度检查,出现不正常的状态及时调整;灭火控制盘的启动试验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气体灭火系统是传统的四大固定式灭火系统(水、气体、泡沫、干粉)之一,应用广泛。近年来,为保护大气臭氧层,维护人类生态环境,国内外消防界已开发出多种替代哈龙1201、1301的气体灭火剂及哈龙替代气体灭火系统。本规范的制定,旨在为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推动哈龙替代技术的发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规范属于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任务是解决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里有关设置气体全淹没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问题。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等其他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及消防监督部门针对保护场所的火灾特点、财产价值、重要程度等所做的有关要求来确定。
当今,国际上已开发出化学合成类及惰性气体类等多种替代哈龙的气体灭火剂。其中七氟丙烷及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在我国哈龙替代气体灭火系统中应用较广,且已应用多年,有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七氟丙烷是目前替代物中效果较好的产品。其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0,温室效应潜能值GWP=0.6,大气中存留寿命ALT=31年,灭火剂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9%,灭火设计基本浓度C=8%;具有良好的清洁性(在大气中完全汽化不留残渣)、良好的气相电绝缘性及良好的适用于灭火系统使用的物理性能。20世纪90年代初,工业发达国家首先选用其替代哈龙灭火系统并取得成功。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由N2、Ar、CO2三种惰性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其ODP=0,使用后以其原有成分回归自然,灭火设计浓度一般在37%~43%之间,在此浓度内人员短时间停留不会造成生理影响。系统压源高,管网可布置较远。1994年1月,美国消防学会率先制定出《洁净气体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设计规范》NFPA2001,200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国际标准《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14520。应用实践表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均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
热气溶胶灭火技术是由我国消防科研人员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的,自90年代中期始,热气溶胶产品作为哈龙替代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得到了大量使用。基于以下考虑,将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列入本规范:
1 热气溶胶中60%以上是由N2等气体组成,其中含有的固体微粒的平均粒径极小(小于1µm),并具有气体的特性(不易降落、可以绕过障碍物等),故在工程应用上可以把热气溶胶当做气体灭火剂使用。
2 十余年来,热气溶胶技术历经改进已趋成熟。但是,由于国内外各厂家采用的化学配方不同,气溶胶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故一直难以进行规范。2004年6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2004,在该标准中,按热气溶胶发生剂的化学配方将热气溶胶分为K型、S型、其他型三类,从而为热气溶胶设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基本条件(该标准有关专利的声明见GA499.1-2004第1号修改单);同时,大量的研究成果,工程实践实例和一批地方设计标准的颁布实施也为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3 美国环保局(EPA)哈龙替代物管理署(SNAP)已正式批准热气溶胶为重要的哈龙替代品。国际标准化组织也于2005年初将气溶胶灭火系统纳入《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14520的修订内容中。
本规范目前将上述三种气体灭火系统列入。其他种类的气体灭火系统,如三氟甲烷、六氟丙烷等,若确实需要并待时机成熟,也可考虑分阶段列入。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仍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由于本规范中只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和方法,故本规范的规定不适用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因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技术内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目前唯一可进行局部应用的气体灭火系统。
1.0.3 本条规定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工程建设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安全可靠”,是以安全为本,要求必须保证达到预期目的;“技术先进”,则要求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及灭火系统设计科学,采用设备先进、成熟;“经济合理”,则是在保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前提下,做到节省工程投资费用。气体灭火系统是传统的四大固定式灭火系统(水、气体、泡沫、干粉)之一,应用广泛。近年来,为保护大气臭氧层,维护人类生态环境,国内外消防界已开发出多种替代哈龙1201、1301的气体灭火剂及哈龙替代气体灭火系统。本规范的制定,旨在为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推动哈龙替代技术的发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规范属于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任务是解决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里有关设置气体全淹没灭火系统的消防设计问题。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等其他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及消防监督部门针对保护场所的火灾特点、财产价值、重要程度等所做的有关要求来确定。
当今,国际上已开发出化学合成类及惰性气体类等多种替代哈龙的气体灭火剂。其中七氟丙烷及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在我国哈龙替代气体灭火系统中应用较广,且已应用多年,有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七氟丙烷是目前替代物中效果较好的产品。其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0,温室效应潜能值GWP=0.6,大气中存留寿命ALT=31年,灭火剂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9%,灭火设计基本浓度C=8%;具有良好的清洁性(在大气中完全汽化不留残渣)、良好的气相电绝缘性及良好的适用于灭火系统使用的物理性能。20世纪90年代初,工业发达国家首先选用其替代哈龙灭火系统并取得成功。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由N2、Ar、CO2三种惰性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其ODP=0,使用后以其原有成分回归自然,灭火设计浓度一般在37%~43%之间,在此浓度内人员短时间停留不会造成生理影响。系统压源高,管网可布置较远。1994年1月,美国消防学会率先制定出《洁净气体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设计规范》NFPA2001,200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国际标准《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14520。应用实践表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均能有效地达到预期的保护目的。
热气溶胶灭火技术是由我国消防科研人员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的,自90年代中期始,热气溶胶产品作为哈龙替代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得到了大量使用。基于以下考虑,将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列入本规范:
1 热气溶胶中60%以上是由N2等气体组成,其中含有的固体微粒的平均粒径极小(小于1µm),并具有气体的特性(不易降落、可以绕过障碍物等),故在工程应用上可以把热气溶胶当做气体灭火剂使用。
2 十余年来,热气溶胶技术历经改进已趋成熟。但是,由于国内外各厂家采用的化学配方不同,气溶胶的性质也不尽相同,故一直难以进行规范。2004年6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2004,在该标准中,按热气溶胶发生剂的化学配方将热气溶胶分为K型、S型、其他型三类,从而为热气溶胶设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基本条件(该标准有关专利的声明见GA499.1-2004第1号修改单);同时,大量的研究成果,工程实践实例和一批地方设计标准的颁布实施也为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3 美国环保局(EPA)哈龙替代物管理署(SNAP)已正式批准热气溶胶为重要的哈龙替代品。国际标准化组织也于2005年初将气溶胶灭火系统纳入《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14520的修订内容中。
本规范目前将上述三种气体灭火系统列入。其他种类的气体灭火系统,如三氟甲烷、六氟丙烷等,若确实需要并待时机成熟,也可考虑分阶段列入。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仍执行现有的国家标准,由于本规范中只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和方法,故本规范的规定不适用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因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技术内涵,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目前唯一可进行局部应用的气体灭火系统。
1.0.3 本条规定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工程建设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安全可靠”,是以安全为本,要求必须保证达到预期目的;“技术先进”,则要求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及灭火系统设计科学,采用设备先进、成熟;“经济合理”,则是在保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前提下,做到节省工程投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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