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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气瓶检测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预制七氟丙烷 广东气体灭火三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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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可知,消防气瓶(七氟丙烷、高压二氧化碳、ig541)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充装,消防气瓶每3年一检,氮气瓶每5年一检。我们知道消防气瓶属于高压容器,近几年,经常会出现废弃气瓶随意丢弃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气瓶不正当运输导致气瓶爆炸引发人员伤亡等新闻。消防气瓶检测需要选择有气瓶检测和气瓶充装资质、专业的厂家来进行消防气瓶检测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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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可知,消防气瓶(七氟丙烷、高压二氧化碳、ig541)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充装,消防气瓶每3年一检,氮气瓶每5年一检。我们知道消防气瓶属于高压容器,近几年,经常会出现废弃气瓶随意丢弃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气瓶不正当运输导致气瓶爆炸引发人员伤亡等新闻。消防气瓶检测需要选择有气瓶检测和气瓶充装资质、专业的厂家来进行消防气瓶检测充装。
以下是气体灭火钢瓶检测流程:
 1、现场火警解除
  施工负责人与主要施工人员到现场明确施工要求,将电磁阀上接线拆除,主机如报警,按消音键。
 2、设备拆装运输
  ①依次拆除启动瓶(或主动瓶)启动铜管螺母、启动瓶电磁阀及线路、启动管路;
  ②按顺序拆除高压软管、先导阀、戴上钢瓶瓶头帽、拆除钢瓶抱箍、拆除钢瓶,并将拆卸的设备统一按甲方指定位置规范摆放;
  ③平面搬运过程中应采用钢瓶专用推车进行,钢瓶设备均采用木托盘成组捆扎打包;
  ④保持钢瓶瓶头阀保护罩完好,以防止在卸货、搬运过程中造成误喷事故发生;
  ⑤安排叉车司机进行卸货,并放置平坦的地面,防止货物倾倒。
 3、查检气瓶
  查清送检的气瓶的数量,检查其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于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包括:水压试验压力、简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日期)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查清各类气体气瓶缺少或损坏的瓶帽、防震圈、瓶阀及其它附件数量;逐只检查气瓶的漆色、字样是否和盛装介质相符合。
 4、剩余气体的排放
  对盛装无毒的不燃气体,可直接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对盛装无毒的可燃气体,在采用“放空”方法排放瓶内剩余气体时,应事先将气瓶放置在有**静电措施的金属板上,防止由于静电引燃排放的气体,而引起火灾事故;对盛装有毒的气体,采取“抽空”处理。
 5、拆除钢瓶瓶头阀、防震圈
  卸瓶阀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或将气瓶固定在带有夹具的气瓶夹固架上用人工卸瓶阀、卸防震圈,检查气瓶瓶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充装瓶阀的要求是否符合充装介质的要求。
 6、气瓶内外表面除锈
  操作方法是:内表面是将钢珠倒在气瓶内,在滚动机上滚动除锈;外表面用抛光砂轮,用钢丝刷除锈。
 7、原始标记登记
  将制造厂代号、瓶号、水压、公称压力、原始重量、原始容积、原始壁厚、出厂年月、充装介质给予登记。
 8、水压试验
  使用“外侧法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和受试瓶瓶口部位因密封面需受力以及实施外侧法时水套中的水对气瓶施加的液态静压力。
 9、瓶口螺纹与颈圈的检查
  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轻微损伤,对高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牙的缺口,对低压气瓶允许有不超过牙的缺口,且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
  对颈圈的牢固性和螺纹情况,应逐只检查,不得歪斜松动。无法加固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由技术(质量)负责人确认,予以报废。如发现用焊接、钎接加固原配颈圈而造成瓶颈或瓶口损伤的气瓶,应判废,颈圈螺纹完好,对螺纹已严重损坏,无法保证牢固地戴上瓶帽的颈圈,应予以更换,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10、气瓶外表面检查
  应逐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是否有凹陷、凹坑、凸起、损伤、裂纹、腐蚀或烧伤等缺陷。
 11、气瓶内表面检查
  应用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逐只对气瓶进行内部检查。如瓶内有落入的泥沙、锈粉、锈块、麻丝、布片等杂物时,必须用水冲洗,除掉杂物后再行检查。
 12、音响检查
  外观、外表面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判断瓶壁有无隐患和内部、内表面腐蚀状况;气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它妨碍瓶体震动的情况下,用小铜锤轻击瓶壁,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韵清而长,且有旋律感,则检验合格。
 13、重量与容积测定
  气瓶应逐只进行重量测定,其目的在与进一步鉴别气瓶的腐蚀程度。往瓶里注水后称出瓶水总重,对照气瓶原始重量,以重量损失率为依据,检查气瓶的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4、容积变形试验(耐压试验)
  对气瓶容积进行测定。注满洁净淡水,将气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称量、记录相关数值并计算容积增大率。如果容积增大率大于10%就需要按报废瓶处理。
 15、壁厚测定与强度校核
  气瓶测厚一般分为局部测厚和定点测厚,凡气瓶瓶壁有划伤、凹坑、点腐蚀与线状磨蚀等缺陷时,必须进行局部测厚,以便进一步进行强度校核。对于面腐蚀的程度难辩、重量损失率、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或压力级别有疑问的气瓶,必须进行定点测厚。强度校核。被测气瓶的最小壁厚测量出来以后,要将该值代入相应的强度计算公式去进行校核。
 16、气瓶烘干
  气瓶干燥的目的,是**气瓶内部残留的水分,保证气瓶在使用时,不致因水造成瓶壁腐蚀和影响气体的质量。将瓶内残留的水放掉后,有鼓风机和电热加温装置进行干燥处理,处理后要用内窥镜从瓶口检查瓶内干燥情况。凡气瓶定期检验后均应进行干燥。

设计循环冷却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冷却水系统宜采用敞开式,当需采用间接换热时,可采用密闭式;

    2 对于水温、水质、运行等要求差别较大的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分开设置;

    3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质,应满足被冷却设备的水质要求;

    4 设备、管道设计时应能使循环系统的余压充分利用;

    5 冷却水的热量宜回收利用;

    6 当建筑物内有需要全年供冷的区域,冬季气候条件适宜时宜利用冷却塔作为冷源提供空调用冷水;

    7 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水质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当采用非生活饮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 29044的规定。

3.11.2 冷却塔设计计算所采用的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应与所服务的空调等系统的设计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相吻合,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

3.11.3 冷却塔设置位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1 气流应通畅,湿热空气回流影响小,且应布置在建筑物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冷却塔不应布置在热源、废气和烟气排放口附近,不宜布置在高大建筑物中间的狭长地带上;

    3 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还应考虑噪声、飘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

3.11.4 选用成品冷却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生产厂家提供的热力特性曲线选定,设计循环水量不宜超过冷却塔的额定水量;当循环水量达不到额定水量的80%时,应对冷却塔的配水系统进行校核;

    2 冷却塔应选用冷效高、能源省、噪声低、重量轻、体积小、寿命长、安装维护简单、飘水少的产品;

    3 材料应为阻燃型,并应符合防火规定;

    4 数量宜与冷却水用水设备的数量、控制运行相匹配;
    5 塔的形状应按建筑要求、占地面积及设置地点确定。

3.11.5 当可能有结冻危险时,冬季运行的冷却塔应采取防冻措施。

3.11.6 冷却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塔宜单排布置;当需多排布置时,塔排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塔排同时工作时的进风量,并不宜小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的4倍;

    2 单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平行夏季主导风向;

    3 冷却塔进风侧与建筑物的距离,宜大于冷却塔进风口高度的2倍;冷却塔的四周除满足通风要求和管道安装位置外,尚应留有检修通道,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0m。

3.11.7 冷却塔应安装在专用的基础上,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上。当一个系统内有不同规格的冷却塔组合布置时,各塔基础高度应保证集水盘内水位在同一水平面上。

3.11.8 环境对噪声要求较高时,冷却塔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冷却塔的位置宜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

    2 应采用低噪声型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3 进水管、出水管、补充水管上应设置隔振防噪装置;

    4 冷却塔基础应设置隔振装置;
    5 建筑上应采取隔声吸音屏障。

3.11.9 循环水泵的台数宜与冷水机组相匹配。循环水泵的出水量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确定,扬程应按设备和管网循环水压要求确定,并应复核水泵泵壳承压能力。

3.11.10 当循环水泵并联设置时,系统流量应考虑水泵并联的流量衰减影响。循环水泵并联台数不宜大于3台。当循环水泵并联台数大于3台时,应采取流量均衡技术措施。

3.11.11 冷却水循环干管流速和循环水泵吸水管流速,应符合表3.11.11-1和表3.11.11-2的规定。

    注:循环水泵出水管可采用循环干管下限流速。

3.11.12 当循环冷却水系统设有冷却塔集水池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水池容积应按第1项、第2项因素的水量之和确定,并应满足第3项的要求:

        1)布水装置和淋水填料的附着水量宜按循环水量的1.2%~1.5%确定;

        2)停泵时因重力流入的管道水容量;

        3)水泵吸水口所需最小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内流速确定,当流速小于或等于0.6m/s时,最小淹没深度不应小于0.3m;当流速为1.2m/s时,最小淹没深度不应小于0.6m。

    2 当多台冷却塔共用集水池时,可设置一套补充水管、泄水管、排污及溢流管。

3.11.13 当循环冷却水系统不设冷却塔集水池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选用成品冷却塔时,应符合本标准第3.11.12条第1款的规定,对其集水盘的容积进行核算。当不满足要求时,应加大集水盘深度或另设集水池。

    2 不设集水池的多台冷却塔并联使用时,各塔的集水盘宜设连通管。当无法设置连通管时,回水横干管的管径应放大一级。连通管、回水管与各塔出水管的连接应为管顶平接。塔的出水口应采取防止空气吸入的措施。

    3 每台(组)冷却塔应分别设置补充水管、泄水管、排污及溢流管;补水方式宜采用浮球阀或补充水箱。

3.11.14 冷却塔补充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bc ——补充水水量(m³/h);对于建筑物空调、冷冻设备的补充水量,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2%确定;
              q——冷却塔蒸发损失水量(m³/h);
              Nn——浓缩倍数,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3.0。

3.11.15 循环冷却水系统补给水总管上应设置水表等计量装置。

3.11.16 建筑空调系统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措施。

3.11.17 旁流处理水量可根据去除悬浮物或溶解固体分别计算。当采用过滤处理去除悬浮物时,过滤水量宜为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5%。

3.11.1 本条是对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规定。
    1 循环冷却水系统通常以循环水是否与空气直接接触而分为密闭式和敞开式系统,民用建筑空气调节系统一般可采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当暖通专业采用内循环方式供冷(内部)供热(外部及新风)时(水环热泵),以及高档办公楼出租时需提供用于客户计算机房等常年供冷区域的各局部空调共用的冷却水系统(租户冷却水)等情况时,采用间接换热方式的冷却水系统,此时的冷却水系统通常采用密闭式。
    5 随着我国对节能节水的日益重视,冷水机组的冷凝废热应通过冷却水尽可能加以利用,如夏季作为生活热水的预热热源。
3.11.2 民用建筑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设计计算时所选用的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应与所服务的空调等系统的设计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相吻合。本条规定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4.1.6条规定,“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第4.1.7条规定,“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可参见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中的附录A。
3.11.4 当冷却塔的布置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11.3条的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对塔的热力性能进行校核。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由于受建筑物的约束,冷却塔的布置很可能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11.3条文的规定。当采用多台塔双排布置时,不仅需考虑湿热空气回流对冷效的影响,还应考虑多台塔及塔排之间的干扰影响(回流是指机械通风冷却塔运行时,从冷却塔排出的湿热空气,一部分又回到进风口,重新进入塔内;干扰是指进塔空气中掺入了一部分从其他冷却塔排出的湿热空气)。必须对选用的成品冷却器的热力性能进行校核,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如提高气水比等。
3.11.5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在0℃以下的地区,冬季运行的冷却塔应采取防冻措施。
3.11.9 设计中,通常采用冷却塔、循环水泵的台数与冷冻机组数量相匹配。
    循环水泵的流量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确定,水泵的扬程应根据冷冻机组和循环管网的水压损失、冷却塔进水的水压要求、冷却水提升净高度之和确定。
    当建筑物高度较高,且冷却塔设置在建筑物的屋顶上,循环水泵设置在地下室内,这时水泵所承受的静水压强远大于所选用的循环水泵的扬程。由于水泵泵壳的耐压能力是根据水泵的扬程作为参数设计的,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必须复核水泵泵壳的承压能力,同时应提醒暖通专业复核冷冻机组的承压能力。
3.11.10 当循环水泵并联台数大于3台时,可采取流量均衡技术措施:在每台冷冻机组冷却水进水管上设置流量平衡阀;冷却水泵与冷冻机组一一对应,每台冷却水泵的出水管单独与每台冷冻机组冷却水进水管相连接。
3.11.13 不设集水池的多台冷却塔并联使用时,各塔的集水盘之间设置连通管是为了各集水盘中的水位保持基本一致,防止空气进入循环水系统。在一些工程项目中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设置连通管时,应放大回水横干管的管径。
3.11.14 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共有三部分水量损失,即蒸发损失水量、排污损失水量、风吹损失水量,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中,为维持系统的水量平衡,补充水量应等于上述三部分损失水量之和。
    循环冷却水通过冷却塔时水分不断蒸发,因为蒸发掉的水中不含盐分,所以随着蒸发过程的进行,循环水中的溶解盐类不断被浓缩,含盐量不断增加。为了将循环水中含盐量维持在某一个浓度,必须排掉一部分冷却水,同时,为维持循环过程中的水量平衡,需不断地向系统内补充新鲜水。补充的新鲜水的含盐量和经过浓缩过程的循环水的含盐量是不相同的,后者与前者的比值称为浓缩倍数Nn。由于蒸发损失水量不等于零,则Nn值永远大于1,即循环水的含盐量总大于补充新鲜水的含盐量。浓缩倍数Nn越大,在蒸发损失水量、风吹损失水量、排污损失水量越小的条件下,补充水量就越小。由此看来,提高浓缩倍数,可节约补充水量和减少排污水量;同时,也减少了随排污水量而流失的系统中的水质稳定药剂量。但是浓缩倍数也不能提得过高,如果采用过高的浓缩倍数,不仅水中有害离子氯根或垢离子钙、镁等将出现腐蚀或结垢倾向,而且浓缩倍数高了,增加了水在系统中的停留时间,不利于微生物的控制。因此,考虑节水、加药量等多种因素,浓缩倍数必须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一般建筑用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设计浓缩倍数控制在3.0以上比较经济合理。
3.11.15 本条是贯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要求而规定。
3.11.16 民用建筑空调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影响循环水水质稳定的因素有:
    (1)在循环过程中,水在冷却塔内和空气充分接触,使水中的溶解氧得到补充,达到饱和;水中的溶解氧是造成金属电化学腐蚀的主要因素;
    (2)水在冷却塔内蒸发,使循环水中含盐量逐渐增加,加上水中二氧化碳在塔中解析逸散,使水中碳酸钙在传热面上结垢析出的倾向增加;
    (3)冷却水和空气接触,吸收了空气中大量的灰尘、泥砂、微生物及其孢子,使系统的污泥增加。冷却塔内的光照、适宜的温度、充足的氧和养分都有利于细菌和藻类的生长,从而使系统粘泥增加,在换热器内沉积下来,形成了粘泥的危害。
    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冷却水吸收热量后,经冷却塔与大气直接接触,二氧化碳逸散,溶解氧和浊度增加,水中溶解盐类浓度增加以及工艺介质的泄漏等,使循环冷却水质恶化,给系统带来结垢腐蚀、污泥和菌藻等问题。冷却水的循环对换热器带来的腐蚀、结垢和粘泥影响比采用直流系统严重得多。如果不加以处理,将发生换热设备的水流阻力加大,水泵的电耗增加,传热效率降低,造成换热器腐蚀并泄露等问题。因此,民用建筑空调系统的循环冷却水应该进行水质稳定处理,主要任务是去除悬浮物、控制泥垢及结垢、控制腐蚀及微生物三个方面。当循环冷却水系统达到一定规模时,除了必须配置的冷却塔、循环水泵、管网、放空装置、补水装置、温度计等外,还应配置水质稳定处理和杀菌灭藻、旁滤器等装置,以保证系统能够有效和经济地运行。
    在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水在系统中不与空气接触,不受阳光照射,结垢与微生物控制不是主要问题,但腐蚀问题仍然存在。可能产生的泄漏、补充水带入的氧气、各种不同金属材料引起的电偶腐蚀,以及各种微生物(特别是在厌氧区微生物)的生长都将引起腐蚀。
3.11.17 旁流处理的目的是保持循环水水质,使循环冷却水系统在满足浓缩倍数条件下有效和经济地运行。旁流水就是取部分循环水量按要求进行处理后,仍返回系统。旁流处理方法可分为去除悬浮固体和溶解固体两类,但在民用建筑空调系统中通常是去除循环水中的悬浮固体。因为从空气中带进系统的悬浮杂质以及微生物繁殖所产生的黏泥,补充水中的泥沙、黏土、难溶盐类,循环水中的腐蚀产物、菌藻、冷冻介质的渗漏等因素使循环水的浊度增加,仅依靠加大排污量是不能彻底解决的,也是不经济的。旁滤处理的方法同一般给水处理的有关方法,旁滤水量需根据去除悬浮物或溶解固体的对象而分别计算确定。当采用过滤处理去除悬浮物时,过滤水量宜为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5%。
3.11.18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包括:系统放空水、排污水、排泥、清洗排水、预膜排水、旁流水处理及补充水处理过程中的排水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不应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关键词:

七氟丙烷配置要求 金华七氟丙烷 无管网七氟丙烷 七氟丙烷设置要求 七氟丙烷充装规范 七氟丙烷气体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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