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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型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一、概述
本系统以七氟丙烷(HFC-227ea )作为灭火剂。七氟丙烷以化学灭火为主,兼有物理灭火作用,无色、无味、清洁、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对象,不会对财物和精密设备造成损坏,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作用(ODP 值为零),符合环保要求,在大部分保护区域,灭火浓度均低于人体的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 浓度),对人体是安全的,是一种优秀的洁净气体灭火剂。
电磁型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由灭火剂储瓶、容器阀、喷嘴、电磁型驱动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悬挂支架等组成,不需安装灭火剂输送管道,不需设置专用的储瓶间,采用悬挂或壁挂式安装,当火灾发生时,直接向防护区喷射灭火剂,灭火剂无管路损失,灭火速度更快、效率更高。装置具有自动、手动两种启动方式。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可单独设置用来保护较小空间的保护区,也可多台联用保护较大空间的保护区。
三、应用场所
1、本装置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固体表面火灾
2)液体火灾
3)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4)电气火灾
2、典型应用场所:
主要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数据处理中心、电信通讯设施、过程控制中心、昂贵的医疗设施、贵重工业设备、博物馆和艺术馆、图书馆、档案馆、贵重物品库、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存储区、洁净厂房等重点场所的消防保护,也可以用于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如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融化槽、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特别适用于狭小空间。
当不透水面的面积与有效渗水面积的比值大于15时可采用渗水池塘。这就要求池底部的渗透性能良好,一般要求其渗透系数K≥1×10-5m/s,当渗透系数太小时会延长渗水时间与存水时间。应该估计到在使用过程中池(塘)的沉积问题,形成池(塘)沉积的主要原因为雨水中携带的可沉物质,这种沉积效应会影响池子的渗透性,在池子的首端产生的沉积尤其严重。因而在池的进水段设置沉淀区是很有必要的,同时还应通过设置挡板的方法拦截水中的漂浮物。对于不设沉淀区的池(塘)在设计时应考虑1.2的安全系数,以应对由于沉积造成的池底透水性的降低,但池壁不受影响。
保护人身安全的措施包括护栏、警示牌等。平时无水、降雨时才蓄水入渗的池(塘)尤其需要采取比常有水水体更为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按平时活动习惯误入蓄水时的池(塘)。
6.2.10 本条主要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 D32的规定,详细的技术参数应根据雨水控制及利用的技术特点进一步测试确定。
土工布的水力学性能同样是土壤和土工布互相作用的重要性能,主要指土工布的有效孔径和渗透系数。土工布的有效孔径(EOS)或表观孔径(AOS)表示能有效通过的最大颗粒直径。目前具体试验方法有两种:干筛法和湿筛法。干筛法相对较简便但振筛时易产生静电,颗粒容易集结。湿筛法是在理论上可消除静电的影响,但因喷水后产生表面张力,集结现象并不能完全消除。两个标准的颗粒准备也不一样,干筛法标准颗粒制备是分档颗粒(从0.05mm~0.07mm至0.35mm~0.4mm分成9档),逐档放于振筛上(以土工布作为筛布)得出一系列不同粒径的筛余率,当某一粒径的筛余率等于总量的90%或95%时,该粒径即为该土工布的表观孔径或有效孔径,相应用O90或O95表示。湿筛法则采用混合颗粒(按一定的分布)经筛分后再测粒径,并求出有效孔径。目前国内应用的仍以干筛法为主。
短纤维针刺土工布是目前应用广泛的非织造土工布之一。纤维经过开松混合、梳理(或气流)成网、铺网、牵伸及针刺固结,最后形成成品,针刺形成的缠结强度足以满足铺放时的抗张应力,不会造成撕破、顶破。由于其厚度较大、结构蓬松,且纤维通道呈三维结构,过滤效率高,排水性能好。其渗透系数达10-1~10-2m/s,与砂粒滤料的渗透系数相当,但铺起来更方便,价格也不贵,因此用作反滤和排水最为合适。还具有一定增强和隔离功能,也可以和其他土工合成材料复合,具有防护等多种功能。由于非织造土工布具有反滤和排水的特点,因此在水力学性能方面要特别予以重视,一是有效孔径,二是渗透系数。要利用非织造布多孔的性质,使孔隙分布有利于截留细小颗粒泥土又不至于淤堵,这必须结合工程的具体要求,予以满足。
机织布材料有长丝机织布和扁丝机织布两种,材料以聚丙烯为主,单位重量一般为100g/㎡~300g/㎡,多应用于制作反滤布的土工模袋。机织土工布具有强度高、延伸率低的特点,广泛使用在水利工程中,用作防汛抢险、土坡地基加固、坝体加筋、各种防冲工程及堤坝的软基处理等。其缺点是过滤性和水平渗透性差,孔隙易变形,孔隙率低,最小孔径在0.05mm~0.08mm,难以阻隔0.05mm以下的微细土壤颗粒;当机织布局部破损或纤维断裂时,易造成纱线绽开或脱落,出现的孔洞难以补救,因而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7.1.2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雨水储存设施应采用景观水体、旱塘、湿塘、蓄水池、蓄水罐等。景观水体、湿塘应优先用作雨水储存。
7.1.3 雨水进入蓄水池、蓄水罐前,应进行泥沙分离或粗过滤。景观水体和湿塘宜设前置区,并能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
7.1.4 当蓄水池具有沉淀或过滤处理功能且出水水质满足要求时,可不另设清水池。当雨水回用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水曲线确定。当设有消毒设施时,应满足消毒的接触时间要求。当缺乏上述资料时,可按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25%~35%计算。
7.1.5 当采用中水清水池接纳处理后的雨水时,中水清水池应有容纳雨水的容积
7.1.1 屋面雨水水质污染较少,并且集水效率高,是雨水收集的首选。广场、路面特别是机动车道雨水相对较脏,不宜收集。绿地上的雨水收集效率非常低,不经济。
图17表明了雨水集水面的污染程度与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建设费及维护管理费之间的关系。要特别注意,雨水收集部位不同会给整个系统造成影响。也就是说,从污染较小的地方收集雨水,进行简单的沉淀和过滤就能利用,从高污染地点收集雨水,要设置深度处理系统,这是不经济的。
雨水蓄水池、蓄水罐、弃流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拼装蓄水池外壁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
7.2.2 蓄水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附近宜设给水栓和排水泵电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水中的双层井盖或带有防坠网的井盖。
7.2.3 雨水储存设施应设有溢流排水措施,溢流排水宜采用重力溢流排放。室内蓄水池的重力溢流管排水能力应大于50年雨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7.2.4 蓄水池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设于非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等型材拼装组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
7.2.5 当蓄水池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且溢流口低于室外地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自动提升设备排除溢流雨水,溢流提升设备的排水标准应按50年降雨重现期5min降雨强度设计,且不得小于集雨屋面设计重现期降雨强度;
2 自动提升设备应采用双路电源;
3 进蓄水池的雨水管应设超越管,且应重力排水;
4 雨水蓄水池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物业管理中心。
7.2.6 蓄水池宜兼具沉淀功能。兼作沉淀作用时,其构造和进、出水管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防止进、出水流短路;
2 避免扰动沉积物,设计沉淀区高度不宜小于0.5m,缓冲区高度不宜小于0.3m;
3 进水端宜均匀布水;
4 应具有排除池底沉淀物的条件或设施。
7.2.7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底应设集泥坑和吸水坑;当蓄水池分格时,每格应设检查口和集泥坑;
2 池底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集泥坑;
3 池底应设排泥设施;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冲洗设施,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联动。
7.2.8 塑料模块和硅砂砌块组合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体强度应满足地面及土壤承载力的要求;
2 外层应采用不透水土工膜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3 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
4 兼具过滤功能时应能进行过滤沉积物的清除;
5 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满足抗浮要求。
7.2.9 景观水体和湿塘用于储存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雨水的有效容积应为景观设计水位或湿塘常水位与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
2 雨水储存设有排空设施时,宜按24h排空设置,排空最低水位宜设于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的常水位处;
3 前置区和主水区之间宜设水生植物种植区;
4 湿塘的常水位水深不宜小于0.5m;
5 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7.2.10 当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能12h排空雨水的装置。
二、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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