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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mpa外贮压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武汉七氟丙烷厂家 广西柜式七氟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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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瓶组的灭火器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并输送到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对于高升程,远距离的防护区域一般采用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解决方案,其输送距离可以达到240M以上。

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特点:

      1.阀门通径大,阻力损失小,喷放时间短,瓶组容器阀呈直通式构造,最大充装为180L,喷放时间小于3.5S

      2.采用膜片密封,密封性能安全可靠。

      3.阀门开启动作迅速,维护简单。

      4.高软管连接简单,便于系统现场安装。

      5.运输距离远,保护空间大:在满足设计规范的情况下,外贮压系统灭火剂输送的距离远,2.5MPa的增压级的管道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75M,4.2MPa增压级的管道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50M。

      6.灭火效率高:外贮压系统喷嘴入口压力较高,平稳,喷射时间短,改善了灭火剂的雾化效果,提高灭火效率。

      7.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能的灭火设备,其灭火剂HFC—227ea是一种无色、无味、低毒性、绝缘性好、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大气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是卤代烷1211、1301的替代品之一。

外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单元组成:

      包括灭火剂储存钢瓶,氮气驱动钢瓶,容器阀,单向释压器,液位计,氮气输送管路组件,连接管,单向阀。分配装置以及管网:包括选择阀,管网,喷嘴等。

7.2.1 辐射锥由一个额定功率为3 kW的加热元件构成,加热元件为一根长约3500 mm、直径8.5 mm 的不锈钢电热管,它缠绕成圆台形并装在防护罩壳内。罩壳整体高度为(75±1)mm,顶部内径为(66±1)mm,底部内径为(200±3)mm。防护罩内外壳为厚度1 mm的不锈钢,中间夹10 mm厚、标称密度100 kg/m3的陶瓷纤维绝热材料。加热元件通过钢针牢固地固定在防护罩内表面上,在防护罩圆周上至少得使用4个夹具等距离地固定夹紧,防止防护罩底部电热管发生意外的松弛[见图4 b)]。
当垂直投影时,缠绕的加热元件对防护罩顶部开口面积的遮挡不能超过10%。
7.2.2 按照10.2的规定进行测试,在护板的开口中央或与护板底面重合的参照平面上,辐射锥应能产 生10 kW/m2~70 kW/m2的辐射照度。在参照平面上,辐射锥提供的辐射照度分布应满足在护板开口 中央直径50 mm的圆周内辐射照度与中心辐射照度的偏差不超过±3%;在直径100 mm的圆周内辐射照度与中心辐射照度的偏差不超过±5 %。
辐射照度的分布是通过图4 d)中边长为10 mm的正方形网格的中心辐射照度的读数值来确定的。 图4 d)中所有正方形网格的读数值均应满足给定公差的要求。
测试时,护板开口应完全密封,因此建议使用非常平整的标定板。.
7.2.3 辐射锥通过夹具安装固定在试样支撑架上的垂直导杆上,辐射锥防护罩的下边缘固定在护板上 表面上方(22±1)mm处。
7.2.4 辐射锥详见图4 b)。
7.2.5 通过一根和加热管紧密接触的热电偶(主热电偶)的读数来控制辐射锥的加热温度,第二根热电偶(辅助热电偶)以相似的方式安装固定在与主热电偶直径相对的位置,热电偶的响应时间不能小于有不锈钢护套、直径1 mm的绝缘热节点的热电偶响应时间。每根热电偶都固定在卷曲的加热管上,并置于顶面下辐射锥高度的1/3至1/2范围内,热电偶一端至少8 mm应处于温度大致相同的区域。
在实际使用中可参见A.5.1推荐的较为安全的热电偶固定方法。

10.1 辐射计的安装
辐射计应安装在标定板的孔槽中。
10.2 校准程序
校准程序如下:
a)按照第9章的规定建立装置。在整个校准程序中,引火机构应保持在重复点火位置,并关闭气源。
b)将标定板置于装置中放置试样的位置,辐射计的靶片安装于护板圆形开口的中心,其靶片处于护板底面的平面上。
c)开启电源,设定控制仪的温度设置,使护板圆形开口中心的辐射照度分别为10 kW/m2、20 kW/m2、30 kW/m2、40 kW/m、50 kW/m2、60 kW/m2和70 kW/m2。加热温度最终设定后,在5 min内不作进一步调节,确保装置达到充分的温度平衡。每次完全平衡时,读取和记录次热电偶监控仪的读数,在试验中应能够精确和独立的反映加热仪温度。
d)本程序至少运行两次,第一次按温度升高设定,第二次按温度降低设定。
温度值的重现性偏差应在±5℃内,重现性偏差超出其规定要求时,则表明监控装置对温度控制不正确,或者试验环境发生了显著的改变,那么在进行下一步的校准之前应即时更正。
10.3 校准检查
以初始校准中辐射照度为30 kW/m2所对应的设定温度,多次校准辐射照度(每50个工作时至少1次),若校准偏差大于0.6 kW/m²,则应对装置进行重复校准直到满足要求。

初始程序如下:
a)按第9章的规定建立试验装置。
b)对制备好的试样和基板的组合件进行称量,然后重新进行状态调节。
c)将试样和基板的组合件安装在插入安放盘里,并置于压板上时,调节平衡锤,使试样上表面和护板间的压力为(20±2)N。可按照A.6.1规定的方法进行调节,也可使用与组合件质量相同的模拟试样来代替试样进行调节。
d)插入模拟试样板。
e)调节控制仪的温度设定,使其达到校准试验中辐射照度为50 kW/m²所对应的温度值(或要求的其他值)。
f)运行装置,加热让其达到温度平衡。当温度控制器显示加热器达到温度平衡,5 min后将试样暴露于辐射下。
g)检查次热电偶,确定其读数与校准读数值的偏差是否在±2℃内,若偏差超出容许范围,则需进行重复校准。
h)将制备好的试样从状态调节室取出,置于插入安放盘内。
i)将试样遮盖板置于护板上。
j)启动点火装置(7.3)。
k)调节引火机构中的定位装置,确保模拟板和引燃焰间的距离为10 mm。
l)将试样遮盖板置于护板上。
m)降低压板,取出模拟试样板,放入装有试件的插入安放盘。
n)松开压板。
o)当引燃焰处于重复点火位置时,立刻移开试样遮盖板,同时开始计时。
11.2 试验准备的时间要求
从11.1 i)到m)所规定的操作应在15 s内完成。
11.3 试验运行和结束
11.3.1 若试样出现持续表面着火,则停止计时,在护板上盖上灭火板,立即熄灭所有火焰,停止运行点火装置。迅速取出试样盘和试样残余物,代之以模拟试样板。然后应尽快移开灭火板(参见A.6.3)。
11.3.2 若15 min内试样没有发生持续表面着火,则在护板上盖上灭火板停止试验,并停止运行点火装置。取出试样并代之以模拟试样板,然后应尽快移开灭火板。
11.3.3 若试样出现短暂表面着火或羽状着火,则应继续试验直到试验停止。
11.4 重复试验
11.4.1 在同一个辐射照度下,按照11.1 h)到o)和11.3的操作应至少再重复测试4个试样,两次试验间隔要求有足够的时间使装置达到热平衡(参见A.6.3)。
11.4.2 在给定辐射照度下,若5个试样有一个试样发生了持续表面着火,则应在更低的辐射照度(或其他设定的更低的辐射照度)下,对另一组的5个试样进行试验。
11.4.3 重复11.4.2的操作,直到在要求的辐射照度下,对5个试样均进行了试验。
11.4.4 若在给定的辐射照度下,所有试样均没有发生持续表面着火,则应对另一组5个试样在更高的辐射照度下进行试验(或其他设定的更高的辐射照度)。
11.4.5 将加热器设定为另一个辐射照度值时,应改变温度设定,且允许装置有足够的时间达到温度平衡。
完全平衡时,次热电偶的示值与校准读数值的偏差应在±2℃内。
11.5 试验中现象观察
11.5.1 对于每个试样,应记录试样发生持续表面着火的时间。
11.5.2 在每个试验中应观察试样发生的变化,特别记录以下现象:
a)其他类型的着火时间、位置和特征;
b)试样的发光分解;
c)试样受火面的熔化、起泡、散裂、裂纹、膨胀或收缩。
11.6 特殊程序
11.6.1 柔软和易变软的制品
11.6.1.1 对于一些柔软制品,特别是低密度制品,如带涂层或不带涂层的玻璃纤维或矿物棉制品,压板的压力可能对试样边缘产生挤压,从而导致试样受火面不平整并向上凸起。这种情况在辐射锥没有加热时都可能出现。
对于此类试样,为避免因变形而承受更高的辐射照度,应在压板机构中安装一个可调的限位装置,避免挤压包裹的铝箔,维持试样表面的平整度和制品的标称厚度。可以选择在压板和护板中使用垫块。
11.6.1.2 对于受热容易收缩、变软或熔化的试样,可通过调节压板机构上的可调限位装置或压板和护板间的垫块,避免压板对试样边缘包裹的铝箔过分挤压。
11.6.1.3 某些制品可能影响点火装置的运行,如材料受热后有黏性,易附在点火装置上;有些软质材料或受热变软的材料会把引火臂淹没;有些材料会膨胀并产生机械强度很低的泡沫烧焦层。对于这些制品,有必要调节可调限位装置来限制点火装置的移动距离,让它接近但不接触试样的受火面。
11.6.1.4 某些材料(如PVC)含有高浓度阻燃剂的材料,这些制品在辐射热下会产生大量烟气而使引燃焰熄灭,并阻碍次点火源对它的重新点燃。若15 min内,采取了必要的方法重复点燃引燃焰,仍反复出现火焰熄灭,则试验结果应为没有持续表面着火,且注明:制品分解,引燃焰反复熄灭。
11.6.2 有反光层的制品
对于有反光层的制品,不管是否涂刷碳黑涂料,由于引火机构可能损坏材料表层或反光层,因此引火机构工作可能不是很理想。对于这些制品,可以通过使用可调限位装置来限制引火机构的移动距离, 让它接近但不接触试样的受火面。
11.6.3 含空气隙的组件
对于背火面有空气隙的组件,应特别注意避免引燃焰喷嘴刺穿试样表面而进入后面的空气隙,必要时应采用可调限位装置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11.6.4 不平整表面的制品
对表面不平整的制品进行试验时,有必要采用限位装置来调节喷嘴口出来的火焰位置,使其到试样最高点的距离为10 mm,必要时,应根据试样表面的形状来调节可调限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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