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贮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png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4.2mpa内贮压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 广东气体生产厂家


所属分类

全国热线:400-688-2864 企业电话:020-39944101 邮 箱:xingjinxf@163.com

浏览量:

产品详情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是目前国内、外使用量最大,较成熟的一种现代化消防设备。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无色、无味、不导电、无二次污染,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符合环保要求,其毒副作用比卤代烷灭火剂更小,是卤代烷灭火剂较理想的替代物。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具有灭火效能高,对设备无污损,电绝缘性好,灭火迅速等优点。可以扑救A(表面)、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经常有人的场所。主要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图书馆、电讯中心、地下工程、珍品库、配电房等重点单位的消防保护。

近年来,随着传统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工业、民用等消防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的同时,也不断显露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动力气源不足,限制了灭火剂的输送距离,一般储存压力为2.5MPa的内储压式灭火系统管道输送距离为30m左右, 4.2MPa的内贮压式灭火系统管道输送距离为50m左右, 5.6MPa的内贮压式灭火系统管道输送距离为60m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使用,特别是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所保护防护区间隔距离很远时,不能采取组合分配系统来降低工程造价。此外,设计计算时还存在大空间防护区域主管径偏大,有时甚至需要设计两套主管。对许多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大型消防工程,防护区域多或者其他原因防护区距离储瓶间较远,使用常规的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已经不能满足这些对象的保护要求。为解决上述问题,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运而生。

2、系统组成和工作原理

2.1 系统组成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由:灭火剂瓶组、动力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减压装置、选择阀、单向阀、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低泄高封阀、信号反馈装置、驱动装置、框架、喷嘴、管道连接件和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等组成。根据使用要求,可组成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只能实施对单区或多区全淹没消防保护。

1.集流管2.单向阀(灭火剂输送管路)3.灭火剂瓶组框架4.启动管路5.连接管6.减压装置7.液位测量装置8.灭火剂瓶组9.动力气体瓶组10.驱动气体瓶组框架11.驱动气体瓶组12.低泄高封阀13.电磁型驱动装置14.选择阀15.信号反馈装置.16.单向阀(驱动气体管路)17.安全泄放装置18.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19.控制线路20.手动启动控制盒21.放气灯22.声光报警器23.喷嘴24.火灾探测器25.灭火剂输送管道

2.1.2单元独立系统

1.集流管2.单向阀(灭火剂输送管路)3.灭火剂瓶组框架4.启动管路5.连接管6.减压装置7.液位测量装置8.灭火剂瓶组9.动力气体瓶组10.驱动气体瓶组11.低泄高封阀12.电磁型驱动装置13.信号反馈装置14.安全泄放装置15.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16.控制线路17.手动启动控制盒18.放气灯19.声光报警器20.灭火剂输送管道21.喷嘴22.火灾探测器

2.2  工作原理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传统的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相比,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七氟丙烷灭火剂和动力气体分别贮存于不同容器内,在喷放灭火剂时,把动力气体充入灭火剂贮存钢瓶,使灭火剂容器内压力迅速升高,推动灭火剂高速通过管网系统,实施喷放灭火。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具有:自动、电气手动和机械应急手动操作三种启动方式,与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一致,这里就不赘述了。

1.0.1 为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施工现场安全、环保、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卫生及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政策,实现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制定目的。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 本条规定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管理的总体原则。

1.0.4 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术规定,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但是,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点”,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即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去“做什么”,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因此,能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判定,其中,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工程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了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当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经济社会管理、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要求。

2.0.1 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根据工程类型、环境地质条件和工程实践制定。

2.0.2 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及环境条件进行安全分析、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0.3 施工现场规划、设计应根据场地情况、入住队伍和人员数量、功能需求、工程所在地气候特点和地方管理要求等各项条件,采取满足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和规范化管理等要求的措施。

2.0.4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挡应采用可循环、可拆卸、标准化的定型材料,且高度不得低于1.8m。

    2 应设置门卫室、宿舍、厕所等临建房屋,配备满足人员管理和生活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场地应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3 出入大门处应有专职门卫,并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4 应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2.0.5 应根据各工种的作业条件和劳动环境等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及时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2.0.6 进场材料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使用及安全卫生要求。

2.0.7 各类设施、设备应具备制造许可证或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2.0.8 停缓建工程项目应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复工前应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0.1 本条要求的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方案和预案;应根据工程类型、地质条件和工程实践制定,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确保施工作业在安全和卫生环境下进行。

2.0.2 工程施工由于作业环境复杂,工种多、工序多、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多,而且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应用,在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危险和危害因素也相应地多而繁杂,施工单位应充分辨识工程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列出清单,并采取适当方法,评价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对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以此为依据做好防控措施。本条是为了提高对危险源的重视程度而增加的条文,只有确定了危险源,才能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给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2.0.3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区规划、设计、选址应根据场地情况、入住队伍和人员数量、功能需求、工程所在地气候特点和地方管理要求等各项条件,满足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和规范化管理等要求。生活区域建(构)筑物的外观、色调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2.0.4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本条文。

2.0.5 不同工种因作业环境不同,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也不尽相同,应根据具体情况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培训。

2.0.6 材料质量不过关,可能会造成结构缺陷,轻者造成外观缺陷。为了保障工程安全,我国大多现行技术规范中都有关于材料品种、属性的规定,例如钢材、混凝土、水泥等,因为工程材料较多,本条不再针对具体材料给出具体指标的规定,而是从整体上对所有工程材料给出统一规定。

2.0.7 本条是为了保证各类设施、机械、设备等为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事故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为操作不当,另一种则是设施、机械及设备本身存在质量缺陷。例如设计缺陷,采用的材料低劣、质量差,采用的零部件不合格,致使其结构本身不合规格,这样必然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因此应严格控制其质量。

3.2.1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上方2m及以上进行高空或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3.2.2高处作业应制定合理的作业顺序。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无防护措施进行多层垂直作业。

3.2.3 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以及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等边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随意拆除。

3.2.4 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3.2.5 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应安全可靠,周边应设置临边防护,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作业荷载严禁超过其设计荷载。

3.2.6 遇雷雨、大雪、浓雾或作业场所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3.2.1 临空高度在2m及以上的临边部位,如楼面、屋面周边,阳台、雨篷、挑檐边,坑、沟、槽周边等,具有较大的高处坠落隐患,通过设置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立网及踢脚板或工具式栏板等设施可以保障高处作业的人员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生。当坡度较大时,人和物易滑落,应采取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可预防高处坠落、高处坠落物体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生。

3.2.2 高处作业易发生坠落事故,凡必须在可能坠落范围之内进行交叉作业的,应搭设能防止坠物伤害下方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

3.2.3 各类洞口、临边的防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盖板、设置防护栏杆、密目网或工具式栏板等设施,并严禁随意拆除;确因施工需要,拆除后应及时恢复。盖板须有固定位置或防止移位的措施,禁止采用施工材料随意盖设。

    本条也适用于管道和通风井口、隧道口等各类竖向和水平洞口,以及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

3.2.4 安装中的管道,特别是横向管道,并不具备承受操作人员重量的能力,严禁在其上面站立和行走。

3.2.5 本条的目的是保障高处作业平台及载人装置能够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

关键词:

灭火剂瓶组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生产厂家 七氟丙烷增压 七氟丙烷柜式机 七氟丙烷充装系数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价格

相关产品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需要服务或支持?欢迎启用在线留言功能,我们将会及时反馈并为您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安全验证
提交